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统考汽车类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5月6日参考的考生请于5月5日16:30-17:00期间熟悉考场;5月7日参考的考生请于5月6日18:00-18:30期间熟悉考场。
二、交通路线:
(一)考生通过学院南大门进校。为避免因为交通拥堵影响考试,建议考生预留足够时间。
(二)送考大巴通过学院东大门进校。进校后请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停放车辆。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地点:
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职业技能(应知) |
9:00——10:30 |
职业技能(应会) |
下午13:00践行楼前(大楼梯广场处)集中 |
第二轮 |
职业技能(应知) |
14:00——15:30 |
职业技能(应会) |
上午08:30践行楼前(大楼梯广场处)集中 |
5月7日 |
第三轮 |
职业技能(应知) |
9:00——10:30 |
职业技能(应会) |
下午13:00践行楼前(大楼梯广场处)集中 |
第四轮 |
职业技能(应知) |
14:00——15:30 |
职业技能(应会) |
上午08:30践行楼前(大楼梯广场处)集中 |
考试地点:
思行楼、践行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开考前40分钟须同时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居民户籍证、社保卡、护照等)参加考试,并自觉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若特殊情况丢失上述证件资料的,由考点主考验证签字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场后将考试无关的物品须存放在考场内指定物品寄存处,手机等电子设备须关闭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同时在考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对号落座,并将考试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考试过程中如发现个人物品,特别是手机、电子设备未按要求存放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三)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考生须按照要求正确录入考生信息(登录账号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遵守考场考试秩序,进场签到,出场签退,自觉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考生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得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须由专人陪同前往;
(五)考生答题完毕后,须通过考试系统正确提交答题结果,凡未按要求提交,造成系统无法评卷,责任自负;
(六)考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等)、大型物品(行李箱、工具箱等)到应会考场,相关物品由考生提前放置处理或由陪同人员保管;
(七)应会考试期间,考生服装不得印制有学校名称、学校logo标识、企业名称、企业logo标识,一经发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八)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应会集合时间,提前30分钟至集合地点,排队进入候考室。
(九)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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