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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就业处 | 发布日期:2021-10-28 】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全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2021年,我院面向两个高职扩招类别招收新生。分别为:(一)退役军人;(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六、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一)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50名:

专业名称

考试模式

收费标准 (元/生.年)

学制

计划数



交通运营管理

职业适应性测试

3700

三年

75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职业适应性测试

4100

三年

75


合计

150


(二)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150名:

专业名称

考试模式

收费标准(元/生.年)

学制

计划数



交通运营管理

职业适应性测试

3700

三年

75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职业适应性测试

4100

三年

75


合计

150


注:1.以上两类招生专业及计划均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核定并公布为准。

七、报名办法

(一)填报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0月28日—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报名系统,选择填报院校: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志愿设置:本次招生我院共设置两个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类;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类。其中,两个类别各设置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修改本人志愿填报信息。

(三)网上缴费:完成志愿填报后,请于11月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报名费缴费,报名费130元/人。未缴费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公布考试名单:11月17日—19日12:00前,我院将通过“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在线”公布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考试相关安排,通过审核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五)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11月27日17:00前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不具备免试资格。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内容

项目 面向退役军人 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类
考试模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形式及分值 笔试(总分:350分。其中:职业道德100分、综合素养100分、职业倾向150分) 笔试(总分:350分。其中:职业道德100分、综合素养100分、职业倾向150分)
考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中国传统文化、科学技术常识、国情省情、时政要闻、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均为常识性知识。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面向退役军人

11月28日

9: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9: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注: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11月27日当天17:00前到考试地点打印准考证,并于当日下午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三)成绩查询

12月5日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在线查询本人成绩。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职业道德、综合素养、职业倾向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3.考生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如已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同一类别尚有缺额的专业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职业道德、综合素养、职业倾向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二)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学院审核、省教育厅核实,并在学院招生在线首页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三)录取查询及公示

我院于12月5日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录取后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调整,不得突破。

十一、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院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等按学院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学院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本次高职扩招新生采用线上与在校集中教学结合的模式。总计2500学时,在校集中学习时长不低于1000学时。

十三、资助体系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院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十四、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遵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监察电话:028-82680056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